2018年仙桃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5人】
五、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出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公示考生综合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必须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七、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八、公示
各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等相关材料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公告中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三支一扶”政策咨询电话: 0728—3323413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原标题:仙桃市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xls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