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精河县招聘县委政法委编制外人员公告【招10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河县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5日至2000年4月4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其它全部条件;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乡(镇、场)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从事政法综治工作且无重大工作失误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㈡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委政法委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近三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2018年4月1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4.已被聘用为精河县公安局编制外警务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5日10:30至4月20日下午18:30(北京时间),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实际开考人数则延长报名时间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委政法委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及政审表》(附件2)、蓝底2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乡(镇、场)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表现突出且无重大工作失误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现实表现材料。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查阅及相关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xjjh.gov.cn/)“网上精河”,报考人员自行下载。
㈡资格审查及政审
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委政法委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政审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须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通过资格审查及政审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㈢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23日;
3.笔试要求:考生于2018年4月21日-4月22日到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委政法委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县委政法委制外工作人员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统一命制试卷,测试时间为120分钟。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于2018年4月24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委政法委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