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徐州市、区部分医疗机构招聘医务人员公告【招295人】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报考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不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准考证发放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
考试专业详见《2018年徐州市市、区部分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
2018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5.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xz.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如递补,招聘单位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如递补,招聘单位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电话:85583139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电话:85583126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80807527
市民政局咨询电话:83686518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电话:80800806
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电话:80803747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电话:8763632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举报电话: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18052227522@163.com
原标题:2018年徐州市市、区部分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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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徐州市、市区部分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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