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大庆市气象局选调公告【招2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大庆市气象局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2人,详见《大庆市气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大庆市、县(区)与选调单位相同类型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2、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纳入行政(事业)编制3年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有从事天气预报、气象观测、气象服务工作经历2年以上;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属于《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4月10日-4月17日。
(二)报名地点
大庆市气象局(大庆市开发区科技路173号)105室。
(三)报名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填写《大庆市气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粘贴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请到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 www.daqinghr.gov.cn)下载。
(2)提供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电子版照片(与粘贴照片同版,jpg格式,不超过200k)。
(5)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6)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报名截止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5比例即可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
五、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市纪委驻编办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气象相关业务能力,分值权重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分值权重为40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3、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廉政鉴定、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选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4、公示和调转。考核和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要求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咨询电话: 0459-8151889。
原标题:大庆市气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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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气象局
2018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