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阜阳市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9公告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要求
本《公告》由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8-2787708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市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2191072(区纪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度阜阳市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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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