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休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人】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占55%与面试成绩占45%合成确定后在休宁县政府网网站上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休宁县政府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9-7512584(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9-7528815(县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休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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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休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3、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docx
中共休宁县委组织部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