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霍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6人】
十、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由霍山县纪委(监委)、霍山县公招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霍山县公招办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二、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霍山县公招办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在2018年9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其他岗位的,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公告解释。本《公告》由霍山县公招办负责解释。
4、信息查询。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霍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5、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霍山县公招办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5027576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8年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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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18年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docx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