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平房区公益岗残疾人工作志愿者招聘公告【招9人】
为实现平房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有效承接为民服务事项下沉工作中残疾人工作代办业务,全力解决社区残协工作岗位空缺的难题,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志愿者,按照招聘计划目前仍有缺额,现制定招聘条件调整后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岗残疾人工作志愿者共计9名。
二、调整后的招聘条件:
1、具有平房区户籍的人口,女年龄在49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肢体或视力,残疾等级为3级以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残疾人工作,身体状况良好,语言表达流利完整,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能独立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活动信息等简单文字材料的撰写与打字排版;能熟练使用Word文档、Excel表格和收发邮件等;
5、曾经从事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工作,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街、镇和残疾人普遍认可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1、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3、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28日
2、报名地点:渤海三路1-2号,平房区残联301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能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二代残疾人证;④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志愿者报名登记表2份;⑤本人学历证书及派出所开具无违法记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等无劣迹证明材料; ⑥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白底)彩照四张。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当场公布成绩,成绩分值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平房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将依次递补,不再重新公开招聘。若成绩并列,加试电脑打字测试,规定时间内速度快且准确率高者优先。
(四)聘用:公开招聘的公益岗残疾人工作志愿者实行劳动合同聘任制,由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区残联、街道和镇政府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要求,可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工作地点:按照被录取人员所竞聘的岗位,由区残联统一分配到街道和镇政府,再由街道统一安排到社区负责残疾人工作。
2、工作职责:在区残联和街道、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街道社区和镇政府的残疾人工作。主要包括辖区内残疾人的常规工作和区残联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
3、招聘人员待遇:补贴及保险参照市残联公益岗位人员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每月1680元,其中包括个人应承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联系电话:0451-86516348 联系人:江法治
原标题:[招考录用] 平房区公开招聘公益岗残疾人工作志愿者招聘条件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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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