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凤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46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药学岗位的专业知识为《医学综合知识》;医学检验岗位的专业知识为《医学检验专业知识》;护理岗位的专业知识为《护理学专业知识》(详见附表各岗位专业考试类别)。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5月20日
上午:8∶30~11∶30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网站公布。其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上述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2、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与《专业知识》(占70%)的合成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统一纳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222668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凤阳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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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