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广东台山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70人】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负责。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在现场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报名人员在现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市卫计局及用人单位当场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温馨提醒:准考证上的试室号和座位号于报名截止日期5个工作日后在市人社局、市卫计局网站公布。)
现场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重新报名。
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派出监督指导人员。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3.笔试地点: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台山市台城和平路1号)。
4.笔试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1)A类
A1.医学三基,包括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A2.护理学专业知识。
(2)B类
B.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哲、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历史、地理、科技、生活等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管理常识、公民道德建设、国情国策等。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分60%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市卫计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面试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笔试加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市卫计局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