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医护人员公告【招10人】
(三)体检(2018年 6 月 10日前)
由大湾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
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
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2018年 6 月20日前)
大湾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面试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 6 月 31 日前)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大湾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拟招聘人员按《来宾市兴宾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用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同时,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视情况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所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参照在编同岗人员执行。此外,按照职称别级给予每位受聘人员安置费5-15万元,但要求受聘人必须和卫生院签订服务工作5年以上聘用合同,如未服务工作满5年离职的,须退清已发放的安置费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安置费发放具体如下:执业助理医师安置费5万元,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3万元,签订聘用合同当月即发放;第二次发放2万元,聘用合同期满后当月发放;执业医师安置费10万元,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5万元,签订聘用合同当月即发放;第二次发放5万元,聘用合同期满后当月发放;主治医师安置费15万元,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10万元,签订聘用合同当月即发放;第二次发放5万元,聘用合同期满后当月发放。
五、相关要求
1、坚持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2、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3、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兴宾区大湾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852778。
原标题: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医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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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医护人员计划表.xls
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医护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中心卫生院
2018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