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招聘公告【招76人】
根据南浔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南浔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2018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3、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国民教育序列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其他社会人员;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龄、工作经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5月15日,非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的认定以2018年5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5日后出生),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2年5月15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视作社会人员凭毕业证书报考。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附表《2018年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区卫生计生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具体有关报名事项如下: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9: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公共卫生中心)4楼453。
3、需提供资料:
(1)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如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则需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样式见附件3)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湖州市(含三县两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如实填写《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见附件2),请报名者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40元。完成资格复核及缴费后确认报名有效。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紧缺岗位2倍,详见附件1),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届时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开考信息及报名人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起2日(含)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5、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及相关工作经验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获取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各用人单位及区卫生计生局联合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已报名者即时完成资格审核。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