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招50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2018年应届毕业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8届毕业生如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北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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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2.2018年重庆市江北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教师考生信息登记表往届生填写.docx
3.2018年重庆市江北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教师考生信息登记表应届生填写.docx
4.2015年下半年修订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