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广播电视大学后续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第六届人博会”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后续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人博执委办〔2018〕1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广播电视大学引进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校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人才引进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人才引进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报名资格复审
(一)报名资格初审。按照《“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 安顺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一览表》岗位需求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料作审查,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初审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次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现场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须于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由本人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安顺电大新校区三楼校长助理室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本人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9月30日前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的考生,还需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年龄按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止<含26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同时考生须交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现场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考核(考试)资格;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8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
6月2日(星期六)上午8:00前,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8:30分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午9:00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
(三)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达75分(含75分)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安顺广播电视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安顺广播电视大学统一部署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审查、现实表现等。考察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3月2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二)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九)针对2018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未能提供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以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合格、考察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安顺广播电视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广播电视大学网站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业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各项后续招聘信息(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安顺广播电视大学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安顺电大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3-33223411
招聘咨询电话:0853-33223431
九、本方案由安顺广播电视大学引进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广播电视大学后续招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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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招聘初审通过情况表.xls
安顺电大党总支
2018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