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招聘20名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6.技能操作地点。海南医学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资格复审。进入技能操作考试的报考人员,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技能操作考试资格。
8.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的计算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通过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琼中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
(2)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技能操作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技能操作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三)体检和考察。
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参加体检。体检结果,通过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琼中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以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考察时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要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学历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已结婚的需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资格。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后30天日内完成。体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考察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具体如下:
(一)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岗不在编人员)服务满3年以上且考核的可加1分 (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交的社会养老保险金缴纳时间为准)。
(二)获得国家卫生计生委荣誉表彰的加3分,获得省卫生计生委荣誉表彰的加2分。
(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加2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加3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5分。
如考生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加分不超过5分(含5分)。
七、人员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琼中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予以聘用。
(二)经报县政府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被聘用人员,以三年为期(以三年卫生专业资格全国统考为周期),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转为在编人员;期内提前考取执业证书者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考核转正。三年期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关系。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服务期内根据县卫生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可实行“县属乡用”的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办法,向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倾斜。
(四)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享受我县住房优惠待遇;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安家费按照《琼中县委办关于印发<琼中县人才引进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中办发〔2010〕79号)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招聘的整个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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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