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有关事宜公告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九)针对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未能提供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以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时间: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止,考生未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如需加试和加试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项后续招聘信息(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33325522
监督电话:0851-33223488
七、本方案由安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人才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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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