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汝城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7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18年汝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其余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认定结果材料由报考人员提供)
(3)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5月23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8年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汝城县内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以通过委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汝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大会议室(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郴义路147号)。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8年6月28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汝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2)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相应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免笔试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9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6月20日16:00前到汝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206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6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汝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打印《2018年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一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两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报考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学籍证明一份;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或者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
(6)凡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
(7)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在委托书上。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汝城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位、汝城县中医医院临床医生(一)岗位免笔试。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 笔试成绩公布。预计7月上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需笔试的招聘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未达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免笔试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5. 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需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需进行笔试招聘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免笔试招聘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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