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省来安县乡镇卫生院招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六)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七)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6月20日-6月22日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6月23日上午8:00-9:30《专业知识》
10:10-11:4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附件1,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其中《基础医学》考试科目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等。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知识》(占60%)的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卫计委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纳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县监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 5612330)。
本公告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来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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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来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18年来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来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