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省双牌县卫计系统招聘75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医务人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8年我县卫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人才,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18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34名,县中医医院15名,县疾控中心6名,乡镇卫生院2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7名,乡镇妇幼专干3名)。具体职位详见《双牌县卫计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具体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双牌县卫计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主动提供给招考单位审核确认,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今年报考执业资格证的人员,暂末领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需先向资格审查组写出承诺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将资格证书或者网上公布的考试成绩合格单,打印送交招考单位审查备案。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和《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对照表》、《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对照表》、《目录》的,由县卫计委提出意见,报县招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职位设置的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交费→印制和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进行。
2、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6月13日17时30分。
3、报名地点:双牌县卫计委四楼会议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在县外考取了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需提供该地主管部门、人社编制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2)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电话、手机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电话、手机不畅通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考生用自己填报的手机号码收发的短信内容,视同考生本人真实意愿及送达回执。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时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招聘职位表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招考资格审查单位审核后签字确认。
六、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100分,面试(技能测试)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笔试
县人民医院“设备仪修员 ”职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开考,其它职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均不低于1∶3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9时开考(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委托代领的,必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