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垫江县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7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2”)。
(三)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8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3”)。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以下简称“附件4”)。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需在报名当日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服务期限内不能向县外交流调动。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9.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被我县拟聘的事业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卫生事业单位和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djxrlsbj.gov.cn/Index_73.html)首页“ 办事指南”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承诺诚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附件1和附件2中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选报符合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专业),需由报考人员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毕业院校盖章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在报名开始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后,方可报名。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6月5日9:00至2018年6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网上报名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6月11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务必于2018年6月5日至11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6月 11日9:00至6月12日18:00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14日9:00至6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需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