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定远县总医院、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招114人】
6、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免于笔试的县总医院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0日工作时间到县卫计委人事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面试每人收取80元面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8、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9、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7月5日至6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10、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卫计委、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7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08:30—10:3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仅限查阅卷面累计分,查分时间另行通知。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卫计委、县总医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岗位代码为2018009的招聘岗位需面试(具体需面试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没有注明需面试的岗位只需笔试)。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县总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定远县总医院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5、考试成绩计算。只需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免于笔试的县总医院的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学历层次、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这几类情形仍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会同县总医院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县卫计委、县总医院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文件。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统一纳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其他新进人员由聘用主管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288169 0550-428804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定远县卫计委、定远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定远县总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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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定远县总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定远县总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定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定远县总医院
2018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