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定南县选派城区中小教师到农村中小支教公告【招31人】
根据中共定南县委、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定发[2016] 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选派城区中小教师到农村中小支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18年9月一2019年7月。
二、受援:农村初中、小学。和
三、人员求。
1.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2.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原则上选派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教师。
3.原则上在同一任教满10年的市县骨干教师、
4.男教师原则_上不超过45岁,女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0岁
四、主要任务
支教教师主要承担派入的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千标范作用,带动受援整体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五、选派程序:采取教师个人报名、推荐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校将《2018 -2019学年支教教师选派及推荐人选名单》(附件2 )于7月7日前报局人事股。
六、支教待遇。
1.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支教结束后仍回原任教。支教期间由原发放工资,享受原的各项福利待遇。
2.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享受派入在编在岗教师同等标准的山区津贴和乡镇补贴,每月再给予500元的生活补贴
3.在城区担任行政职务的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保留其行政职务,可在派入挂职,担任相应行政职务(不占受援学行政职数)
4.支教教师支教经历等同于农村基层任教经历,累计为其申报评聘职称的任职经历。
七、其他事项。
1.各有关要充分认识到支教工作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支教教师按时到岗到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支教教师的意靓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为支教教师创造工作、学习和生活良好环境,使他们安心支教,乐于支教。
2.派出要认真履行对支教教师的管理和跟踪职责,对积极主动到边远支教,成绩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3.受派根据到校支教教师情况,按1:1原则择优选择同类型教师到派出跟班学习--学年。
原标题:关于选派城区中小教师到农村中小支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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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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