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三门峡东方剑桥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招36人】
(5)有教学经历要求的教师需提供工资表等能证明其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
(7)三门峡市范围内在编教师报考,需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2日在三门峡东方剑桥小学领取准考证。
4.其它
(1)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招聘方案中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3)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及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三门峡市龙湖小学,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进入国家“双”建设的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及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的还须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市直中小学现行教材。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进入国家“双”建设的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及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在三门峡市教育信息港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教师节表彰教师荣誉称号之一的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并都具备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教师节表彰教师之一荣誉称号的则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没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教师荣誉称号的末位应试者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三门峡东方剑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
体检阶段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三门峡东方剑桥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教育信息港和东方剑桥网站同时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教育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办理相关公开招聘手续,待人事关系解冻后办理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