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招57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7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2018年度毕业并能够正常参加2018年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在职学习),户口不限;
(四)2018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的进京落户条件;
(五)年龄计算方法:年龄30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六)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8年6月21日(周四) 9:00至15:00(中午不休息)
(二)地点
昌平卫生(南环路中段昌平中心公园东门对面 联系方式:010-69746597)
(三)报名方式
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 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7. 所有提交的复印件材料,考生本人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确认;
8. 现场报名时,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五)考试
1.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2018年6月27、28日(周三、周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进入笔试,不足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2. 笔试:
(1)人员:符合笔试条件的人员。
(2)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3)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7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区卫生计生委网站。
(4)成绩公布: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核与体检
专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3. 如出现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需合格。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7月底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