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朝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公告
2、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持审核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核准处核对信息并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除照片、签字以外,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手填无效。《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考号等信息于11月10日通知考生。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5,如报名人数低于1:5,按遴选开考比例重新确定遴选人数。
(二)笔试与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市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从省以上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题库选取,并由其统一评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发布。
面试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实际能力等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建面试考官小组,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察局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需补充考察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试用期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进行3个月试用期考察,如无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421-2920534
附件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朝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朝 阳 市 监 察 局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