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林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8人】
6、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6)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笔试加分政策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请在2018年7月14日(9:00-11:00,14:00-16:00)至2018年7月15日(9:00-11:00,14:00-16:00),按时提供政策性加分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确认,不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地址: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党政办公中心205室)。
(三)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满分为100分。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10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及历史、地理常识等,满分为30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满分为70分。(不限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测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面试资格确认
(1)确认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需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对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将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
(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林口县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如果考生放弃或不参加面试,将缩减或取消拟聘岗位。
4、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考人员综合素质。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
(4)每组面试考官为7人,建立面试考官库,届时从面试考官库随机抽取面试考官。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者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由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核。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及落编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兑现在职职工同等待遇。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遴选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四) 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被录用的医务人员,报考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医生岗位。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林口县纪检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其处理。
原标题:2018年林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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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 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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