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公告【招27人】
根据东平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役且取得学历学位或退役复学取得学历学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应聘的,设置专项招聘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在我县乡镇、街道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的在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全日制毕业生)以上。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9:00-6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20日11:00-6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东平县政府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子栏目网址(http://info.taian.gov.cn/qx/dpx/bmhdw/xrsj/dept.html)
中国东平(http://www.dong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6月20日11:00—6月23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考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后,于2018年6月22日12:00前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等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机关事业科(地址:东平县利民大厦207室)进行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20日11:00—6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8年6月24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