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砚山县江那中学遴选教师公告【招7人】
(4)面试方式:
随机抽课题进行讲课。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课题内容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讲课分值100分。
3、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后计分,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竞聘工作结束后,公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的遴选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综合成绩低于65分不予聘用),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讲课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若讲课成绩再次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与审核
1、拟聘用人员在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工作由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遴选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并要核实拟遴选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65分及以上)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砚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给予聘用。已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教师职称按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将调回原单位。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65分及以上)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五、监督
遴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砚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76-3138254
砚山县教育局监审股:0876-3127440
六、报名咨询电话
砚山县江那中学办公室:0876-3642362
七、其它事项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遴选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县教育局确定。遴选工作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导下,由砚山县江那中学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江那中学负责解释。
原标题:砚山县江那中学2018年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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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江那中学
2018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