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五指山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说明公告
根据《五指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招聘方案》补充说明公告如下:
一、关于招聘人员的聘用问题,本次招聘有3种情况,第一种为经考核合格直接聘用人员,第二种为免笔试人员,第三种为参加笔试人员。在拟定招聘人员时,按以下标准执行:除去经考核合格直接聘用人员名额后,如招聘名额为偶数,则按免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各占50%的比例来拟定招聘人员;如招聘名额为奇数,按50%拟定后的余数,优先拟定招聘免笔试人员。
二、关于工作单位的分配问题,由免笔试的人员按分数排序依次优先选择,待免笔试人员选择完毕后,由参加笔试人员继续选择工作单位。
三、关于是否聘用在编在岗人员的问题,因《招聘方案》中明确“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
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如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在提交报名表时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者,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
原标题:五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关于《五指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
五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