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莒南县选聘5名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根据《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莒南政办发[2014]106号)规定,现就公开选聘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5名。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从事法律研究或者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
(四)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六)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1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地址:莒南县华鲁街119号县政府大院)。
联系人:季维花 徐博文 徐欣华 联系电话:7913619
(三)报名材料。本人填写的《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1)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或担任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选聘程序
(一)按照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方案要求,县政府法制局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进行审查。
(二)组成专家组进行面谈,并考虑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按照1: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三)县政府法制局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业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研究提出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报县政府审查。
(四)县政府审查同意后,印发县政府法律顾问聘任通知,颁发聘书,县政府法制局与县政府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支付报酬。
原标题:公开选聘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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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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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