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赣州市章贡区考选公告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的20%、公文写作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20%之和,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其他事项。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其总成绩须不低于70分,且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资格初审
1、入闱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者视为放弃,按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3、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1)所在单位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考选的审批证明;
(2)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3份(加盖单位公章);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3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编制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考选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公文写作者。
2、体检。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考生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考察。由考选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经查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按该岗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调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考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若选调人员调动前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选调后安排科员岗位、享受相应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原标题:赣州市章贡区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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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面向全市公开考选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