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公告【招5人】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然后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兴东幼儿园公告栏及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或兴东街道信息公开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兴东幼儿园保育员标准执行。(不提供住宿)
3.本次招聘各阶段均实行有效递补。
4.应聘者在办理应聘手续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一切劳动关系。
5.应聘者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东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0606000
八、本招聘公告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6563302 13901469202
原标题:南通市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公告
2018年7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