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选聘教师和教研员公告【招11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我市教研员队伍,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岛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公开选聘教师9人,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高中教研员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青岛市)财政全额拨款公办在编在职普通高中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7月16日—7月1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其中7月16日—7月17日为邮箱报名时间,7月18日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邮箱报名人员须在7月18日到选聘单位参加资格审查。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和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选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采取邮箱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各选聘单位(见附件1),采取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和教研员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三年(2015-2017)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8.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