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69人简章
2、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我院于7月26日-27日(每日9:00—17:00)进行现场审核。报名学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电子学历备案表一份;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携带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介绍信,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考核录取
根据我省培训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我院将于8月5日组织理论考试和临床能力测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并按照报名者填报志愿的顺序,笔试和临床能力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4、公示报到
新招生培训对象于8月底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从9月份起开始计算培训时间,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招生单位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培训招生工作结束后,由省卫生计生委将培训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于9月30日前将年度实际招生情况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时间不少于33个月,依据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在经审批的培训基地中开展培训活动。
七、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临床诊疗能力。
八、培训考核
住院医师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分别由轮转科室、专业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负责。
九、培训证书发放
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十、培训措施
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8】12号)、《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冀卫发【2017】9号)有关要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待遇如下(不包含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
1、免费提供住宿。
2、社会人员和单位委派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
3、住培学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每月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平均1000元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急缺专业(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的委培和社会学员,每人每月增加500元补助。
5、参加规培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经考核能够独立值班后,由轮转科室发放本科室1/2绩效工资;夜班费、加班费参照本院职工发放。
6、社会化学员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照保定市社会平均工资数规定比例,由医院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学员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如因政策原因不能缴纳保险,发给学员上述应该由单位承担的保险金额。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976906 张老师、刘老师
地址:保定市长城北大街320号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总院西配楼四楼 科教科
原标题: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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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