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2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见职位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8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受理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毕业生职位(拟聘用方式为“毕业生”的职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为各单位,详情请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2)非毕业生职位(拟聘用方式为“社会人员”和“不限”的职位):报名时间为 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为石景山区八角西街95号石景山教育分院南楼(详见楼内示意图)。
2、报名须持材料:
(1)报名表(网络下载,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 1寸免冠照片2张;
(5)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8)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户口在外地且符合北京市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政策的人员,需在京配偶一方局级及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出具证明。
3、报名流程: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教师职位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会计职位为专业知识(可以使用计算器);其他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考场分布图详见考场院内张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布(http://sjsjw.bjsjs.gov.cn/)。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sjw.bjsjs.gov.cn/)公布面试和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至下一人。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sjw.bjsj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报名时上交的材料将不予退还。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原标题: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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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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