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雷山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村医137人实施方案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评)成绩×50%。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本次招聘从综合成绩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入围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考生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分数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递补的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有效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政审合格人员与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同雷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意见派往雷山县各村卫生室相应岗位开展工作。
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雷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工作需要进行续签或解聘。
聘用人员除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录用外,合同期内不得提出辞职。如因特殊原因,经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商雷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后,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处理。
被录用人员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录用资格。
五、待遇
村医工资由基本工资、“三险”政府补助部分(以当年现行补助标准执行)、公共卫生服务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标准2000元/月(其中:政府定额补助1583元/元、取消药品加成后基本药物补助417元/月),“三险”政府补助部分778.39元/月(以当年现行补助标准执行,其中2018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助628.52元/月、工伤保险补助16.54元/月、医疗责任险补助133.33元/月),并根据经济情况逐步。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工作程序,规范组织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足村医的村,由原村医继续担任,其待遇仍按原标准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3331321(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55-3331010(雷山县监察委)
原标题:雷山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村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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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