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随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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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我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18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1《随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18年7月19日8:00至7月31日17:00。
2、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随州市卫计委邮箱(413608305@qq.com)。应聘者从本招聘公告页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压缩文件,解压后将电子照片(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存放在《公开招聘报名表》--《照片》文件夹内,然后填写《报名表》文件夹下《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其文件名修改为本人姓名。请勿修改文件夹结构和报名表格式,将《公开招聘报名表》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市卫计委负责。市卫计委安排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2、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
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3、关于学历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学历学位,为报考本岗位须具备的最低学历及学位要求。
4、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报名后,报考人员于8月6日至8日工作时间,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面试并影响公开招聘的其他后续工作。
四、笔试
(一)笔试类别
报考《岗位表》中“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分两类设考。
(二)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1、科目:《基本素质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卷面满分各为100分,时间共180分钟。
2、时间:2018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
3、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报市人社局核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