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永川区考核招聘10名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结合《关于做好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渝发改社〔2010〕639号)、《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订单培养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相关定向培养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拟招聘人数共10名。招聘对象为2013年签约永川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未取得协议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永川区卫计委人事档案室(八楼)。报名电话:49878822。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彩色)。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于2018年7月30日上班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
五、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不按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采取面试和大学学业成绩(含实习)综合考量的方式进行。面试和大学学业成绩(含实习)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大学学业成绩(含实习)综合考量,分值100分。其中:大学学业成绩=(所有课程平均成绩×50%+实践实习成绩×50%)—(补考科数×0.2+重修科数×0.5)+加分(对学生的综合评定意见:2分、优良1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大学学业成绩(含实习)×6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