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屯昌县人民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0人】
3.技能操作或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或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技能操作试题内容为医学专业资格证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大纲相关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技能操作或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屯昌县党政网通知。
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技能操作或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计分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须进行加试,综合成绩在屯昌县党政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招聘办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办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造成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屯昌县党政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办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六)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屯昌县人民医院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同等岗位资格的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在屯昌县人民医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试用期)。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对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经费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所有经费由县人民医院负责。
七、其他
本公告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到屯昌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898-67812402
原标题:屯昌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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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屯昌县人民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doc
2018年屯昌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屯昌县人民医院
2018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tunchang.hainan.gov.cn/yw/ggl/201807/t20180723_270745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