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张家港市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公告【招13人】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领取《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聘请市内外专家对进入面试的对象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实训、竞赛指导)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七、体检和考核(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如对考察(政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公示和录用
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jgedu.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用通知书》。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待遇
1.录用人员可参考“张家港市港城英才计划”参评,凡入选张家港市“港城英才计划”的,可享受生活资助(领军人才60万,重点人才40万,后备人才10万)。一般情况下,特级教师作为领军人才进行申报(评选条件详见附件3)。领军人才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录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简介表安排工作单位,享受张家港市相应的骨干教师年度奖励津贴。教育局负责录用人员配偶的工作推荐,优先照顾子女就近入学。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18898。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222470。
原标题:2018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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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doc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gedu.cn/Item/63105.asp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