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461人】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2018年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设定361个岗位,计划招聘461人。其中市直海拉尔第一中学、海拉尔第二中学、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呼伦贝尔市特殊教育中心共40个岗位,计划招聘61人;海拉尔区76个岗位,计划招聘82人;牙克石市8个岗位,计划招聘11人;扎兰屯市73个岗位,计划招聘109人;额尔古纳市14个岗位,计划招聘14人;根河市12个岗位,计划招聘13人;阿荣旗14个岗位,计划招聘15人;莫旗46个岗位,计划招聘49人;鄂伦春旗66个岗位,计划招聘95人;鄂温克旗5个岗位,计划招聘5人;陈旗7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以《招聘职位表》公布的信息为准)。
4、需具有本次《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及学历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教育幼儿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5、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基层公益岗位、大学生村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定向岗位。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6、允许和鼓励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09年6月底以前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至今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参加此次考试(出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代课证明),不作年龄上的限制,学历可以放宽至国民教育系列(市直除外),只能报考代课地区公布的招聘岗位,不得跨区域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
3、试用期内已列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职位表》
招聘《简章》、《职位表》通过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伦贝尔人才网(网址:www.hlbrrc.com.cn),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
①“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岗位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7:00,交费时间截止到7月30日24:00。报名交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
②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9:00— 8月6日17:00,交费截止到8月9日24:00。报名交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③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可以改报其他“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岗位或其他普通岗位。改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时间:2018年8月12日9:00— 8月13日17:00。地址: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大厅(呼伦贝尔市新城区巴彦托海路安达广场南)。对于没有改报的考生,笔试结束后适时退费。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18年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考生须牢记。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对《招聘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招聘职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报名期间拨打0470-8233725进行咨询。
(三)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2018年7月28日9:00时一8月8日17:00时止。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岗当日内、普通岗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说明原因;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2、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即确认完成报名。交费时间:“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岗为2018年7月28日9:00至7月30日24:00,普通岗为2018年8月3日9:00至8月9日24: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2018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考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即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其减免费用笔试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费。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其中,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明和低复印件),于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地址: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大厅 呼伦贝尔市新城区巴彦托海路安达广场南)。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