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庆阳市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及中医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20人)
(五)考核录取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我院招生考核时间定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8:30至11:30;面试时间定于8月23日全天。
我院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考核定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9:30至11:30在综合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室举行。
(六)统筹调剂
各培训基地录取结束后,对报考基地未录取,选择接受调剂的学员,由省卫生计生委统筹调剂,由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基地补录。
(七)培训时间
9月1日,录取的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开始培训。
五、培训期间待遇
(一)学员正式录取后,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与学员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本人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学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社会人人事档案可委托培训基地相对应机构管理,专业硕士并轨学员人事档案由所在高校管理。
(二)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培训基地本单位参培人员、外单位委派人员和社会参培人员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的同类住院医师的工资水平一致。单位委派人员,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如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或助理医师工资水平,其不足部分由培训基地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项经费和基地自筹经费中补齐。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其培训期间的补助由国家和省级专项经费支持。在读研究生执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全科、中医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紧缺专业学员的标准高于其他专业5%以上。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按社会人员参加培训由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给予补助。
(三)培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规定顺延培训时间,延长期内不再发放补助,所需经费由个人承担。
(四)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内容和方式逐步统一,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个人或委托培养单位不得中断培训。培训学员个人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除退还培训期间的补助费用外,3年内不能申请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记入个人档案。
(六)培训基地不得招聘非本基地的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和服务期内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贺建勋 李若飞
联系电话 0934-6465016
电子邮箱 273908534@qq.com
联系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古象西路10号
庆阳市中医医院综合楼313科教科办公室
邮 编 745000
原标题:庆阳市中医医院2018年中医住院医师及中医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ywj.gov.cn/html/2018/tzgg_0801/602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