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平桂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2人】
为促进我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经平桂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2名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广西常驻户口;
(二)品行良好,安心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三)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年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但从2018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方可报考)。
(五)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
(六)报考临床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七)报考检验、影像、药剂等其他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卫生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八)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用编人员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用编人员录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并享受财政核拨的相关经费待遇。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8年8月3日起,可通过贺州微就业、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平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8832433;0774-8831199。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微就业、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不受理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平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74-8831199。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
2.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报名表(报名表在贺州微就业、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5.《计生证明》(已婚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后报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由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
7.如有荣誉证书的带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