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新蔡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7人实施方案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职位按拟特招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单位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八)结果备案
公示结束后,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逐人填写《2018年特招毕业生备案表》,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至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蔡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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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haxchrss.gov.cn/plus/view.php?aid=636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