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綦江区城区卫生事业单位遴选15人简章
1.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区卫计委将报名情况送区人社局按照遴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考生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年度考核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加分制度。获得年度考核等次一次加0.5分,考核年度为2015年、2016年、2017年。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年度考核加分。
考试成绩在党政内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与遴选名额等额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上述2项成绩都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区卫计委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工作与实绩考察。
(五)提出初步人选。根据有关报考条件,结合考察结果,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经区组织人事联席会办公室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后,对遴选人员进行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
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綦江区2018年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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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綦江区医疗卫生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