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公告【招50人】
为满足我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7日);
3.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7日至2000年8月8日期间出生);
8.持有港、澳、台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8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2018年8月8日起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北辰教育网(www.bchedu.net/)进行查询。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考务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9:00-8月29日17:00
缴费时间:2018年8月27日9:00-8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8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改报时间: 2018年9月3日9:00至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年9月6日9:00至9月7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8年9月18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2:30至16:30
2018年9月27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2:30至16:3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教育中心C座大厅 (天津市北辰区富锦道1号)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