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北十堰郧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15人公告【招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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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文件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郧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香口所1名、上津所1名、店子所1名、关防所1名、景阳所2名、湖北口所2名、六郎所2名、夹河所2名、涧池所1名、观音所1名、马安所1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8、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郧西县人社局(城关镇城隍街69号)。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同时填写《郧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50元/人,按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式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
四、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在线、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按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选择岗位,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必须按时到岗并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郧西在线、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19-6225778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719-622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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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