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承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38人简章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市卫计委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名次、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要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承德市卫计委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花名册、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材料等,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此次公开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上级机关选调外,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七)其他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违纪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cdswjw.gov.cn
2、咨询电话:0314-2157312
3、监督电话:0314-2077212
4、本简章由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原标题: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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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注意事项.doc
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2018年8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cdswjw.gov.cn/Article/ShowInfo.asp?InfoID=134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