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庆市梁平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1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梁平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一览表》要求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三)符合《一览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一览表》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前一天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五)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梁平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统一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5)执行。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简章》,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在面试前才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如经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后,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等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网上报名正常秩序的,以及其他不诚信报考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即刻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报名时间的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3-53224012。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8月17日上午9:00时—2018年8月21日下午1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lp02/),按提示注册后提交报考申请。请报考人员注意:网络报考入口将按时关闭,逾期未进行网上报考申请的,不能再申请报考。
提交报名申请之前要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账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
注册后,登录账号按提示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左右)。系统只自动审核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网上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网上报名未通过。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至2018年8月23日上午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4.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9月6日上午8:00—2018年9月7日上午12:0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lp02/)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必须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征得本人同意后退费或者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具体测试科目见《一览表》)两科,每科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9月8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名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2日前登陆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查看。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或为0分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2,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核实验证)。
5.报考人员若为梁平区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