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招150人】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服务于湛河区辖区各中小及幼儿园,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及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必须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专业报考人员报考岗位须与毕业证标注的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非师范类专业报考人员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学科一致。
4.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曾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
⑸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⑹已被湛河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⑺有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及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微信公众号:jobclass)或湛河区教体局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zhqjtj)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微信的更新信息。
简章发布日期:2018年8月20日10:30至8月28日17:30。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18年8月29日8:00至8月31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2.资格初审。2018年8月31日9:00至2018年9月2日17:00,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9月3日17:0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缴费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请在2018年9月6日9:00至2018年9月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招聘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三)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湛河区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5分。
2.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加5分。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5分。
4.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提交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5.为湛河区教育连续志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表现者加3分,每多一年增加1分,不超过5分。由志愿服务提供证明(加盖公章),附支付志愿服务生活补贴的相关凭证、单据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湛河区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公章)。
6.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期满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按湛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于2018年9月10日至11日到湛河区教育体育局305室提交《平顶山市湛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和上述1—5项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由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低于此比例,经湛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面试比例不能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需进行面试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1)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在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2)现场确认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本人需携带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及所有材料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指纹图像采集。报考人员完成现场确认、资格复审后进行指纹、图像采集。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同一岗位因报考人员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按照报考岗位进行分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湛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
五、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湛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2266125。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658023。
原标题:平顶山市湛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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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平顶山市湛河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pdf
2.2018平顶山市湛河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pdf
平顶山市湛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zhq.gov.cn/contents/9532/22257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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